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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首战告捷,人命官司[2/2页]

    大唐天子的贤婿,摊上了人命官司。

    …………

    长安县衙。

    贞观四年,长安县令还不是周桦骢。而是清河崔氏的门人,名叫王博章。

    今日一早,王博章就接到一纸诉状,县衙的的大堂里摆着一具尸身,出了人命官司。

    死的是崔氏商会的一个会长,也是长安州县出了名的商贾。

    崔芳的状纸里面,有凭有据。

    甄道贾前往秦家庄收粮,被秦长青打得皮开肉绽满身伤痕,与一天前的晚上,不治身亡了。

    唐朝,虽然大理寺也监管刑事案件,但多为特大案件或者官吏犯案。寻常的百姓商贾死亡,基本都归县衙处理。

    崔芳和王博章同为清河崔家的人,这种事情做了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自然是轻车熟路。

    长安县衙的班头,受王博章的指派,带着一众衙役,第一时间到了秦家庄。

    恰好,秦长青带着部曲回庄子,一听说长安县衙要缉拿杀人犯秦长青,瘸子第一个就火了。

    十名部曲和长安县衙的衙役,就对峙起来,剑拔弩张。

    在卢国公府,什么大场面没见过?就这群衙役,瘸子一个人就能把他们给干翻了。

    秦长青不是程咬金,他自认为没有李世民给撑腰,立刻劝阻瘸子这群人放衙役们进庄子。

    但是,听闻甄道贾死了,秦长青也是一脸愕然。

    这才两三天的功夫,咋就死了?

    不出意外,秦长青觉得自己被安排了,还安排的明明白白的。

    甄道贾是在秦家庄受的伤,离开秦家庄之后,被人用马鞭打得皮开肉绽,当天晚上就不治身亡了

    秦长青被认定为第一嫌犯,也是唯一的嫌烦。

    典型的,未审先判,长安县衙似乎就故意给秦长青定了死刑。

    秦家庄的庄户们,手持各种农具,把秦府围的里三层外三层的,他们可不认为秦老爷是杀人凶手。

    和程家的部曲们一样,但凡县衙的人敢带秦长青离开秦家庄,那就和衙役们拼了。

第二十四章 首战告捷,人命官司[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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