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斗罗之酒神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五章 药酒[1/2页]

    一路上,穿过圣魂村零落的房屋,在村口最近的地方有几间土胚房,对于因为羡慕而一直偷偷关注唐三的陈湖如何不知道,这里便是唐三的家。

    破旧的大门虚掩着,看不清里面发生了什么?

    不过,既然唐三已经觉醒了武魂,那么这位神话的故事,也终于开始了。

    “幸好,自己也拥有了魂力,也有了那么一丝追逐神话的资格。”陈湖摩挲着腰间的青色酒葫芦,嘴角露出一抹浅浅的笑容,只要不喝下武魂中的酒,药酒葫芦就能以极少的魂力消耗存在着。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唐三的命运轨迹应该不会因为自己的出现而发生改变,唐昊是不会允许唐三加入武魂殿的,那么,诺丁初级魂师学院应该是他唯一的选择了。

    而自己,是要去法斯诺行省的省会城市斯诺城。

    从此,两人的下次见面不知道会是多久?

    “怎么了?”陈康注意到陈湖的脚步放缓,顺着陈湖的目光望去,随即反应过来,笑了笑道:“这里就是那个和你一样拥有成为魂师资格的孩子的住所吧!你不用在意,他虽然是先天满魂力,但蓝银草这种武魂是不会有什么发展潜力的,论未来的成就,他不可能比得上你的。”

    陈湖笑了笑,没有反驳陈康的话语,陈康是不会明白的,觉醒武魂之后的唐三究竟会走上一条怎样的道路。

    和一出生就可以修炼前世绝学玄天功的唐三相比,陈湖可谓从一开始就输在了起跑线上,觉醒了武魂之后的陈湖,只能说拥有了一丝追逐唐三的机会。

    “武魂殿,或许这是自己的一个机会。”想着,陈湖的脚步更加快了,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回去开始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修炼。

    龙门村虽说和圣魂村相邻,但到家之后,时间也已经不早了。

    在送其他的孩子回家之后,陈康陪着陈湖一起来到陈湖家里。

    “儿子,怎么样,你觉醒的武魂是什么?有没有成为魂师的可能?”院子里晾晒药材的陈末远远的看到陈湖归来,目光看向陈湖,好奇的问道。

    陈湖道:“爸爸,是药酒葫芦。”

    “药酒葫芦?这是什么武魂?”陈末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从来没有听说过还有这种武魂的存在,自家的妻子的武魂倒是葫芦藤,可也没听说过什么药酒葫芦啊?

    “听为我们觉醒武魂的素云涛大师说,这好像是一个辅助类的武魂,还是辅助武魂中特殊的食物系武魂。”陈湖老老实实道。

    “辅助类食物系武魂?这么说,小湖你该不会觉醒出来魂力了吧?”陈末像是想到了什么,不敢相信的问道。

    陈湖点了点头,陈康在一边开口笑道:“小末,小湖的天赋可不一般,他的先天魂力可是整整七级啊,全大陆都找不出来几个先天魂力达到七级以上的辅助类武魂魂师,而且小湖已经答应诺丁城武魂分殿的执事大人素云涛的邀请,加入武魂殿了,武魂殿的赏赐过几天应该也就下来了,到时候你和小月应该都会被接到诺丁城享福了。”

    “真的?好好好,不愧是我陈末的儿子,好小子,有种,我就说你这辈子不会普通的,居然收到武魂殿的邀请,将来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出色而强大的魂师。”陈末大笑起来,对于斗罗大陆的平民来说,武魂殿是相当有声望的,加入武魂殿就是加入一条通天大道,远比加入两大帝国,封侯拜将要来的有前途的多。

    “什么,儿子,你要加入武魂殿,我听说成为魂师之后要经历很多的打打杀杀,儿子要不然你还是就在龙门村,继承你爸爸的手艺,长大了以后取一个媳妇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吧。”屋内准备伙食的白月跑了出来,患得患失,有些担忧的道。

    “你个妇道人家知道什么,儿子有机会成为一名魂师,可比窝在龙门村这个小地方当个小小的土医生有前途的多。”陈末呵斥道。

    陈康也劝道:“没错,我们龙门村已经很多年没有出一个魂师了,以小湖的天赋,如果不去当魂师,简直是暴殄天物。”

    “可……”白月还是不放心。

    陈湖走到母亲的跟前,握住了母亲的手,笑道:“妈妈,我的武魂是辅助类武魂,将来发展方向肯定也是朝辅助系魂师去的,以后就算是上了战场,辅助系魂师也是所有人保护的对象,没有一个大势力会舍得让一个辅助系魂师去冲锋陷阵的。”

    知母莫若子,陈湖的一番话后,彻底打消了母亲的担忧。

    同时,陈末心里隐约存在的一丝担忧也彻底消失,大笑着道:“今天是一个好日子,小湖,去把我珍藏的药酒拿出来,不,我自己亲自去拿,康叔,一会儿我们一起喝点儿?”

    “我去多烧几个菜。”白月说着,回到厨房继续去忙碌去了。

    陈末迎着陈康进了屋子,陈康也没有推辞,陈末的父亲与自己是表兄弟,算起来自己与陈末还是一家人,自己又是陈湖的启蒙老师,今天是个好日子,的确应该庆祝一下。

    一行人进了屋子,陈湖自然不会让父亲亲自去取酒,来到后院药房中,搭着小板凳,吃力的取下药柜上面一排醉里的坛子,打开酒塞,一阵浓郁的香气逸散开来。

第五章 药酒[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