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九真九阳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千零七十五章 炼器之明日大师[1/2页]

    这一暮暮自然无法逃过苏方双眼,其他人隔着太远,只能看到大部分。

    心中一笑:“我的纯阳之力,可以催动纯阳真火、幻灭火云可以驾驭任何物质,这就是我现在的能力…”

    “而且不知道怎么一回事…”

    这一刻,数万弟子任何动作,他都不在意了,甚至是高层,感觉这高峰之中,只有他一人独自存在的。

    双手暗中催动幻灭火云,体内有纯阳真火无上神威,当这两股力量融合起来,就化为一股连他自己都无法理解的无上驾驭神威,仿佛即将成功的飞剑,一直在老实、主动配合自己。

    他想不通…

    心中太多疑惑会影响意志以及集中度,他只能请教罗。

    罗说话了:“具体我也不是很清楚…你有不少特殊体质,大圆满能力、血变真身、黑莲真身,与这些有没有关系,我还真不好说,但你乃是修炼纯阳之力,传闻纯阳之力还是至高至阳最为霸道的力量,估计与这个有关系,但我认为最有关系的……还是紫气法灵!”

    “紫气法灵?可我知道这件法宝能力,只有感应法宝,以及紫气…”

    “那你错了,紫气法灵乃是无数法宝炼制成功过那一刻的紫气凝结而成,乃是天地间绝无仅有的存在,你既然知道仙咤之门,你就知道那远古道器有多厉害,紫气法灵籍籍无名,在大世界没人听过,但这不代表它不足仙咤之门。”

    “仙咤之门再厉害也只是一件法宝,它也需要一次次的晋升品质,不断强大,可这紫气法灵它不是法宝,而是一种灵体,可以聚集运气,操控大运,吸收天地最为神秘的运气,你如今能在冥冥之中,让宝鼎可以配合你,这估计就是在这段时间,你吸收大量鸿孕紫气的缘故!”

    “如此奇妙?更加是玄奥,我怎么一点也摸不透?”

    “你摸不透,是你的紫气法灵不是完美的,还缺少一部分,你摸不透是你才开始接触紫气法灵以及鸿孕紫气,紫气法灵既然是法宝紫气而生,那么应该是可以控制法宝的气息,我真是无法相信,将来你得到所有紫气法灵,这宝物会成为何等高度,它可以无限制地强大、变化,我估计就是神器的潜能,也远远不及它。”

    “如此不凡?”

    “因为他是天地独一无二的,这点就足以让人信服,这宝物正在与你融合,说不定未来还会诞生一种特殊真身,总之未来…等你强大,得到第三部分紫气法灵,你就自己明白了!”

    “看来我得尽快在这宝器秘境拥有自由权,可以出入星辰宫,可以去仙岙大世界寻找圣长生…”

    与罗聊过之后,苏方突然意识到,这件与老祖有关的法宝,不是突然就毫无征兆地被他得到。

    如此宝物,只属于他。

    大约大半天后,当着无数目光,苏方拿出一个宝瓶,在燃烧真火之下,呼哧一声,泼洒在了红通通的飞剑之上。

    倏!

    蓦然,一股紫气,就像蒸气,只有微不足道的一点点,先一步冲天而起,接着就是一阵阵白烟以及奇妙的霞光。

    霞光与那紫光融合在一起,看起来没有白烟那般耀眼,但是却遁入了天地深处。

    “你看,那霞光就是鸿孕紫气…”罗在体内说话。

    “我也是头一次如此近距离看到鸿孕紫气是融合诞生的…”

    此时停止掌控,在白烟逆天而起之际,无数弟子的目光统统凝聚而来。

    白烟之中,完美的漂浮着一道黑色飞剑。

    透着道器该有的神威、朴质,而且还有来自九天星辰宫惊人的星辰光环。

    “我人生第一件道器…你就叫做‘星辰天方剑’!”

    挥手一抓,五指透着一股惊人神威,嗤嗤一下,在剑柄处就留下星辰天方剑五个仙文。

    “嗖!”

    转身一跃,在无数弟子目光下飞过,那么多目光也随着他而去。

    刷拉落地,当着青葵、元一方将星辰天方剑一步步递给栾天师。

    其他高层走出来,聚集在栾天师身边,纷纷赞道:“不错,不错,虽然是一件下品道器,但品质、火候都掌不错,可以看见我道场诸多剑印。”

    元一方身体如同电流击过:“可恶…这小子今天…原来是利用如此大好机会,故意来炫耀,如此的话,他岂不是一跃成了正式弟子?”

    他突然走出来,当众质疑:“诸位师兄,这飞剑我们只看到后面一部分炼制过程,不足以证明这飞剑前期是他炼制成的,大家需要一个真想,此事不能如此草率就决定了。”

    “元一方…狗急了吧?”喷出讥笑,苏方笑而不语。

    “你这种说法也有道理,但飞剑的确是炼制成功了,这点毋庸置疑!”高层们倒是认可了炼器事实。

    “诸位高层!”

    原本苏方等着听后法令即可,安安静静等着,然后就会被高层称赞,可想不到走出来:“元师兄对弟子炼器之事颇为上心,也让弟子坐立不安,不是味道,弟子思想来去,希望高层们给弟子一个独立空间道场,然后让众人来参观,弟子要在十年之内,炼制成一件下品道器。”

第一千零七十五章 炼器之明日大师[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