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军事航天[1/2页]
在七零年代,载人登月工程是中国航天的重点,却不是全部。
虽然载人登月工程耗资巨大,甚至是冷战时期规模最大的单项工程,但是与中国航天的总体开支相比,那就不算什么了。
载人登月工程正式启动之后,产生的第一个作用就是提高了民众对航天的重视程度。
前面已经提到,在战后的十几年里,受政治、宣传、舆论等各种因素影响,中国民众对航天的认识非常肤浅。在六零年代,很多中国人甚至把导弹当成了航天的全部,认为航天工程的唯一成果就是那些能够把核弹头投射到几千公里之外的弹道导弹,而航天工程的唯一价值就是提高军队的战略打击能力。
显然,这是非常片面的认识。
严格说来,这也是非常错误的认识。
载人登月工程,让大部分中国人改变了对航天的认识,也认识到了航天在军事之外的重大价值。
只是,受冷战影响,航天依然以军事为主。
别忘了,顾祝同在政府中的身份是航空航天部部长,而不是载人登月项目负责人。
在积极推动载人登月项目的同时,顾祝同也在积极扩展中国的航空航天事业,而且与军队的关系极为密切。
担任航空航天部部长之后,顾祝同签署的第二份部长令就是建设军事航天系统。
在一九七零年。就有七个军事航天项目启动。其中最先获得拨款,而且进度最快的就是军事侦察卫星。
顾祝同以前是海军将领,非常清楚侦察的重要性。
此外,ZZ2型战略侦察机就是在顾祝同担任参谋长会议期间启动,而且正是顾祝同亲自批准了该项目的研制工作。
可惜的是,Dz2型防空导弹系统的出现,让ZZ2的价值大打折扣。
虽然ZZ2战略侦察机的生命力极为顽强,即便到二十一世纪初,这种经过了十多次现代化改进的战略侦察机还在中国军队中服役,而且承担了很重要的侦察任务。但是中国军队需要一种更加可靠、更加安全、更加有效的侦察工具,而且这种侦察工具最好具备不会被敌国击落的优势。
显然,侦察卫星是唯一的选择。
早在一九六一年,中国、德意志第二帝国与意大利就在联合国推动了《外层空间国际公约》。确认外层空间为国际公共领域,即任何国家都有使用与利用外层空间的权力,适用于内层空间的领土、领海与领空权在外层空间不存在,任何国家都不得攻击从其本土上空飞过的航天设备。
当然,这些规定也是由基本运动规律决定的。
正是如此,在卫星上安装侦察设备,让卫星从敌国上空飞过,要比把侦察机派往敌国执行侦察任务安全得多。
事实上,在顾祝同担任航空航天部部长的时候,中国已经拥有了侦察卫星。
只不过。侦察卫星属于军方,而且大部分由军方负责研制,主要的使用权则在军事情报局手里。
顾祝同上台后,改变了这一局面,即把所有卫星都收归航空航天部,并且由航空航天部统一负责卫星的设计、制造与发射工作,而其他部门只拥有卫星的控制与使用权,不再直接参与研制与发射工作。
显然,这样的事情,也只有顾祝同能够办到。
这就是。他是退役军人,在军队里有很高的威望,因此只要做出合理安排,就不会受到军方的反对。
相反,如果由文职官员来做这样的事情。显然会遭到军方抵制。
统一研制与发射卫星,极大的提高了中国在航天工程上的效率。即节约了经费,可以让载人登月工程获得更多的资金。
当然,这并不表示顾祝同并不重视其他航天工程。
在一九七零年,顾祝同批准了七个军事航天项目,而且把研制军用侦察卫星的重要性放在了载人登月项目之后。
更重要的是,顾祝同一口气启动了三种军用侦察卫星的研制计划。
第一百九十四章 军事航天[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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