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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没人喜欢西域[1/2页]

    nbsp;   战马的外衣被掀掉了,云初如遭雷击!

    很久很久以前。

    云初还在上高中的时候,在一个无聊的下午,云初与一位女孩擦肩而过。

    时至今日,云初还记得那一天的天气,街头上的广告,绿树红墙上斑驳的光影,他甚至还记得画外音一般的吆喝声,那是一个卖杏子的商贩喊出来的。

    杏子很黄,很大,看着就肥美多汁……

    云初下意识的看着女孩的背影拿起杏子就吃,等女孩的背影从视力极好的云初的眼帘里消失,他才发现那个卖杏子的正不怀好意的看着他。

    再低头,才发现自己吃了好多的杏子。

    那一天,云初把中午饭钱全部给了卖杏子的。

    而他,因为吃了太多的杏子,以至于牙齿被酸倒了,整整一天啥都吃不下去。

    他什么都记得,甚至记得卖杏子的那个家伙流露出来的猥琐表情,还记得他鼻孔里探出来的两根长长的鼻毛。

    偏偏记不得那个女孩子的长相了,只知道那个女孩子真的美丽到了极致。

    看到眼前这匹马,云初就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个令他缠绵悱恻了很多年的那个下午。

    美丽的事物,就是美丽的事物,之所以称之为美丽,是因为他是真的好美……这是一句废话,却是云初心头真正的想法。

    这匹马的美丽不仅仅在于它珍珠般皮毛,还在于它流畅的身形,各个部位长得极为匀称,不大,不小,不高,也不矮,最过分的是云初居然能从这匹马的双眸中看出一丝丝的妩媚之意来。

    这就很人性化了,也不知道这一丝人性是这匹马本身旧有的,还是人们看到这匹马之后自愿给它添加上的。

    这是一匹闪着光的马,最妙的地方在于光线会随着马匹的肌肉运动而随之变化,明暗交替,流动如水。

    这是一团活着的光。

    如果美到极致,那么,就会有更多的美汇聚到它的身上,上苍就是这么不公平,多的,会给它更多。

    “完了,宇初,你也进来吧,哥哥给你留着位置呢。”王孝杰驴子一般的声音在云初背后响起。

    云初低头瞅瞅看起来跟驴子差不多的枣红马,心生感慨,再回头看看长出一对驴子耳朵的王孝杰,最后对隐隐长出一张驴脸的张东海道:“罩起来吧。”

    张东海嗫喏一下,低声对云初道:“君侯,不能拿啊,这东西太扎眼了,隐瞒不住的。”

    云初最后看了一眼那匹马形珍珠一眼,回头看看王孝杰,对张东海道:“把他放出来。”

    张东海听闻云初要王孝杰,不要这匹马,立即松了一口气,迅速的给宝马披上罩衣,把王孝杰从囚笼里给放出来。

    王孝杰甩着一对驴耳朵愉快的朝云初跑过来,就被云初一记凶狠的侧踹,又给踹回囚笼里去了。

    所有的不甘,愤怒都从这一脚上宣泄出去了,云初也终于回归了平常心。

    再看枣红马发现这孩子的两只大眼睛里满是委屈的神色,就从袖子里掏出一把炒黄豆放在手里,让枣红马几口吃干净。

    王孝杰哎呀哎呀的叫着再一次从囚笼里爬出来,小心的来到云初跟前道:“不能再踹我了,两天没给饭吃了,虚着呢,不经打。”

    云初之所以会殴打王孝杰,完全是因为这个混蛋在西域待得时间太长,以至于开始有了西域人的思维。

    西域与大唐之间的差别在于,一个极致的个人英雄主义,大唐却是一个集体社会。

    在个人英雄主义盛行的社会里,每个人都想获得最美丽的女子,跑的最快的战马,吃最美味的食物,因此上,王孝杰在看到这匹天马之后,第一个念想就是藏起来自己用。

    大唐社会不是这样的,这是一个类似蜂巢,或者蚁穴这样的集体社会。

    权力来自于蜂后,蚁后,再由他们将权力依次下放,最后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

    这一现状不会改变的,自从秦始皇奠定了这种社会基础之后,很多很多年以来,不论这个民族如何变化,最终都是万变不离其宗。

    在这样的社会里,那匹被重新罩上罩衣的珍珠一般的战马,只能属于皇帝。

    除过皇帝的任何人获得这匹马,在大唐这个蜂巢一般的社会体系下都是不能容忍的,会打乱固有的社会形态。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句话是陈胜吴广喊出来的。

    王侯将相在中国确实没有种,你可以推翻原来的王侯将相,自己当上王侯将相,然后,在你已经成为王侯将相之后,王侯将相就有了种……也就是说,你继续延续了蜂巢一般的社会体系,并且是其坚定地维护者,直到被别的不满意的人推翻为止。

    反正,屠龙的英雄最后总会变成恶龙的,这一点不会改变,云初甚至怀疑,哪怕这片大地上的人都死光了,重新诞生出来的新人类,或者别的什么种族,也会延续这一套社会体系。

    只要他或者她的基因中还有一丝残存的上古基因,社会就不会变。

    所以说——我们是龙的传人!

第七十三章没人喜欢西域[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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