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重生南非当警察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123 没事就敲打敲打(补昨天六点的更新)[2/2页]

    “去开普敦干嘛?这里现在这么多事。”罗克有点担心,不过也没有多想。

    站在艾达的角度,其实罗克能理解为什么艾达去开普敦,毕竟罗克和菲丽丝要结婚了,艾达这段时间留在约翰内斯堡确实是有点尴尬。

    “还记不记得前段时间弗兰克神父买了辆摩托车,听说弗兰克神父当时花了一千镑,鲍比和几个年轻人前段时间用锤子敲出来一个摩托车,装上从开普敦买来的发动机,只花了不到一百镑,比弗兰克的摩托车更好用。”巴克随口闲聊,罗克想了半天,才想起来谁是“鲍比”。

    鲍比·霍尔特,尼尔森·霍尔特的儿子,那个剑桥大学的毕业生,罗克把鲍比·霍尔特安排在紫葳镇当副镇长,没想到鲍比·霍尔特还挺有实干精神。

    “比弗兰克的摩托车更好用?”罗克还是有点怀疑,摩托车——应该还算是比较有技术含量的吧,就这样用锤子敲出来?

    怎么听都好像有点玄幻色彩。

    “对,弗兰克还想花500镑把鲍比的摩托车买下来,不过鲍比没有答应,现在鲍比他们已经开始打造第三辆。”巴克聊的开心,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这里面其实有很大的商机。

    约翰内斯堡现在主要的交通工具还是马,就连罗克往返约翰内斯堡和紫葳镇都是骑马,摩托车在约翰内斯堡很罕见,汽车整个德兰士瓦更是只有一辆。

    就是亨利结婚时,小斯送给亨利的那一辆。

    马其实是很娇贵的生物,特别是纯血马,对于环境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约翰内斯堡警察局是由专门的马夫照顾,所以才养得起纯血马,换成是普通家庭,根本就养不起。

    所以要解决交通工具问题,未来的出路肯定还是摩托车等现代交通工具。

    “鲍比在哪儿?带我去看看鲍比的摩托车。”罗克坐不住,如果真的可行,罗克会建议鲍比进行规模化生产,一方面产生更多利润,另一方面也能提升约翰内斯堡的工业水平。

    就在罗克和巴克闲聊的时候,紫葳镇边缘的一间民房内,鲍比和他的伙伴们正在争论。

    “我觉得我们现在就可以扩大规模,咱们的摩托车明显比弗兰克神父的摩托车更好用,弗兰克神父的摩托车经常坏,咱们造出来的第一辆摩托车已经使用了一个月多,只坏过一次,弗兰克神父和邓恩警长都想买咱们的摩托车,还有克里斯蒂安勘探公司的劳伦斯,只要咱们能把价格压到300镑,劳伦斯经理说要购买十辆。”一个鲍比的伙伴已经被广阔的市场前景冲昏头脑,他是乔治·尤金教授的学生泰德,经常要去野外勘探,对摩托车的需求很高,鲍比他们造出来的第一辆摩托车,大多数时间都是泰德在使用。

    “泰德,扩大规模不现实,我们造出来第一辆摩托车足足用了两个月,第二辆用了一个半月,如果要造十辆,我们几个估计要足足一年,我们还有其他工作要做,根本没有这么多时间。”另一个叫格林的年轻人明确反对,他是阿布教授的学生,大多数时间都在实验室,手工打造摩托车,只是格林的业余爱好。

    “要扩大规模也不是不行,不过以咱们几个的力量肯定不行,如果扩大规模的话,就需要一个更大,更偏僻的场地,咱们做前两辆摩托车的时候,唐纳德太太和王尔德太太已经很生气了,我可不想让王尔德太太早去找镇长告状——”鲍比·霍尔特说到这里,开始学巴克说话:“你是副镇长,不能知法犯法——”

    “哈哈哈哈——”

    “真逗——”

    “你这个搞笑的家伙”

    几个小伙伴纷纷笑作一团,空气里充满快活的气息。

    门外的巴克脸黑的堪比锅底。

    罗克忍着笑,上前推开房门。

    房间里马上鸦雀无声。

    “你们的摩托车呢?推出来我看看。”罗克直接。

    巴克默不作声的跟在罗克身后,冷飕飕的眼神恶狠狠的盯着鲍比·霍尔特。

    鲍比·霍尔特的脸都吓白了,眼睛瞪得就像是见了鬼,话都说不利索:“勋爵大人,摩托车不在这里——”

    勋爵大人是什么鬼?

    “在哪里?随便谁去骑过来。”罗克没好气,刚刚不是挺有能耐的吗,既然敢学镇长说话,就要有被镇长穿小鞋的觉悟。

    泰德灰溜溜的去骑车,鲍比·霍尔特忙着给罗克搬椅子,给巴克倒咖啡。

    “哼哼,鲍比你刚才学得挺像的,再学一遍我听听。”巴克不会轻易放过鲍比·霍尔特。

    “镇长,我错了——”鲍比认错认得很干脆。

    “不,你没错,就算你错了我也不敢教训你,否则再被你学怎么办?”巴克幽幽叹道,简直字字诛心。

    鲍比·霍尔特不再解释,垂头丧气认了命,其实鲍比·霍尔特知道巴克不是坏人,估计也不会因为这点事就打击报复,但是敲打肯定就少不了。

    罗克不管巴克怎么敲打鲍比·霍尔特,鲍比·霍尔特是巴克的手下,对巴克必须尊重。

    加入书签,方便

    :。手机版网址:

123 没事就敲打敲打(补昨天六点的更新)[2/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