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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4章 深水区[1/2页]

    最早宇文泰设立的府兵制度,是六大柱国、十二大将军和二十四仪同,一位柱国统领两位大将军,每位大将军再统领两个仪同,其实就是变相的推行鲜卑的人部兵制度,搞兵为将有。

    甚至让所有兵都跟主将姓,弄的好像是六大部落军一样。

    到了杨坚建立隋朝后,致力于把军队收归国有,废除了这种制度,搞起了兵散于府,将归于朝这种兵将分离制度,不仅兵不再归将有,甚至兵将都完全分隔开来,平时府兵们隶属于和个军府,而将军们被安排在京师的十二卫衙门里,并无直接统领关系。

    只要打仗时,皇帝十二卫中选调将领,再于下面军府征召士兵,重新编组战时行营,结果便是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绝无可能再出现将军们拥兵自重,威胁朝廷的情况。

    甚至后来还把府兵也归入民籍之中。

    这些措施,确确实实让中央朝廷对军队的掌控力更强,很少再出现军人拥兵做乱的情况。

    更别说,大唐的府兵制下,朝廷几乎不需要花费什么养兵之费,只是养战马、造军械便好,遇战事,才需要征调耗费军粮,平时是没多大养军费用的。

    相比之下,皇帝搞的募兵禁军,才几万人马,一年就得几百万贯钱开销。光是将士的军饷口粮还有赏赐,平均一兵起码在五十贯以上。

    改革现有府兵制度,问题最大的不在其它,而是钱。

    “卫公难道是想把府兵制都改成跟北衙禁军一样的募兵制?可募兵的花销相当巨大,一兵的养兵之费,都起码五十贯以上,这还不算上其它。”

    六十万府兵,若改成募兵,就算一兵五十贯的基本军费,那一年起码三千万贯,这还没算是城防军堡,战马、武器等等大头开销,而万一打仗,费用更大。

    数千万贯的开销,想想就惊人。

    “王相公,均田制已废,就算朝廷维持对府兵授田,五年十年,还能有田可授,而十年二十年呢,三十年呢?哪来的田可授?”

    “卫公精于计算,怎么这帐却糊涂了?现在朝廷天下府兵六七十万之众,只要维持这个数量不变,每三年一点选府兵,年老退伍或战死阵亡伤残缺少多少,就补选多少便是。”

    “王相公怎么就忘记了一条,朝廷规定,府兵身死王事者,子不退田,品官年老不减地呢?又有规定,诸因王事没落外藩不还,有亲属同居,其身分之地,六年乃追。身还之日,随便先给。即身死王事者,其子孙虽未成丁,身分地勿追。其因战伤及笃废残疾者,亦不追减,听终其身也。”

    秦琅认为府兵制难以推行下去的根本是田地,虽然说府兵数量始终维持在六七十万,不会有大的增减,似乎退一个兵,再补一个兵,但问题关键还是田地。

    大唐府兵制规定,府兵三年一选,拣点之法,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一看家产,二看体格,三看家中丁口数量,所以富室强丁,并从戎旅。

    大唐六十多万府兵,一年衣粮开支得起码一千五百万贯以上,但实际上朝廷没开支,基本上都是由府兵们自己负担了。

    这六十多万府兵,也代表着六十多万个大唐中产以上的豪强地主家庭,也是大唐的中坚力量。

    能点上兵,朝廷授田百亩。

    二十一岁入伍,要到五十九岁退伍,这得是运气好命长的,否则若是战死、被俘、残疾等,还等不到五十九岁。

    一百亩田跟百姓一样,二十亩永业,八十亩口分,再来一亩宅园地。

    点上兵,就先有二十亩地是以后可以传给儿子的,剩下八十亩,退伍后要交还,那一亩宅园地是盖房子种菜的,不用交还。

    理论上,一个府兵年老退伍后,还能交还八十亩地,分一百零一亩,交还八十亩。但事实上,府兵还可能会战死、被俘、伤残等,战死的,这八十亩地就不用交还了,直接给子孙继承。被俘的,也由亲人继续使用六年,若是还能回来,也继续交给他耕种到死。

    那些伤残的,也要把地交给他们一直种到死为止,因此就算每年有不少阵亡伤残被俘等原因退伍减员,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土地都又能流回去再授。

    更别说府兵们当兵打仗,负担着那么大的经济压力,那是为了立功受赏当官去的,当一辈子兵,总有立功的时候。一旦立功,或受勋或给官,而勋和官都还要授永业田,这田就直接是可以传子孙的,死了也不退田。

    许多大唐男儿就是冲着这点去当府兵的,能得田授官啊,而这时代,田地和官爵那就是最大追求了。

    故此,理论上,府兵现有的田地,一批批的下来,只会越来越少,大量的军田会转变为永业田。

第684章 深水区[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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