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6章 动摇[1/2页]
在滁州大战的时候,孙元可是带着兵伏击过刘宗敏的。那一战打得李自成这个手下第一大将毫无还手之力,且阵斩了李自成义子李过。
对于刘宗敏,孙元是极为鄙夷的。
一支军队如果一遇到敌人的伏击就乱成一团,毫无纪律可言,这样的军队值得人高看一眼吗?
况且,在经历过建奴入寇的那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之后,宁乡军已经彻底被战火锻炼出来了。野战,孙元还没有惧怕过任何人。
当然这几年李自成的部队打得很顺,再加上部队也开始正规化,或许比以前要强上几分。
那么,就让我升量升量这一时期闯军的斤两吧!
部队已经三年没遇到过象样的对手,都憋得厉害,刘宗敏啊刘宗敏,希望你已经变成一个象样的对手,别让某失望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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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不用战前动员,孙元麾下的骑兵们在知道明日就要出阵的消息之后,全部都动起来了,给战马刷马鬃的刷马鬃,上草料的上草料。
这些日子战马马蹄上磨损的蹄铁也要更换,炉火烧得旺盛,巨大的热量逼得人无法靠近。
在屋中站不了片刻,身上的汗水就如泉水一般涌出来,整个人就仿佛从水里捞出来一般。
荆然一跨进铁匠铺子,老半天才将冷英认出来。
却见,往日间温文尔雅如同一个书生般的冷英之穿着一件犊鼻短裤,正提着一把铁锤叮叮当当地正在打铁。
他身上白皙的皮肤早已经变得黝黑,布满汗珠的身体上全是结实而匀称的肌肉,正随着他的动作收缩、释放,释放、收缩。
如今的冷英和宁乡军中的任何一个普通士卒,已经没有两样。
“荆大爷来了,可是来见你冷家小哥。”一个辅兵笑着迎上来,笑容中满是崇拜和恭敬。
荆然的武艺极高,且杀心重。自从加入宁乡军之后,经过了几场血战,竟硬生生拿了几场头功。如今,骑兵军中使戚家刀的荆大爷简直就是明星般的人物,走到那里,就有人上前拱手见礼,然后在背后竖起拇指,叫一声:“好汉子!”
见这个辅兵对自己如此恭敬,荆然感觉非常好。他微微一笑:“打搅了,我要同冷兄弟说几句体己话儿,能不能……”
“既然你们弟兄说体贴话儿,咱们就不在这里打搅了,荆大哥你自便。”几个辅兵同时一拱手,走出了铁匠铺子,自去吃水消暑。
“冷英兄弟。”荆然走到冷英跟前,笑着将一套光滑得如同镜面一样的胸甲和一把柳叶刀放在长桌上:“听说了吧,明日宁乡军就要出击,部队都已经动员了。”
“听说了。”冷英一脸的默然,手中的铁锤依旧不停:“荆大哥这阵子可得意?”
这话搔到了荆然的痒处,他哈哈一笑,道:“冷兄弟,你还别说,马总督真是大方,发起银子来眉头都不皱一下。厮杀了这么多场,我倒是积了几十两银子,实在太多,又重,就全换成了黄金。出了这一趟公差,想不到却有不少的收获。对了,宁乡军竟然给我弄了个操守的告身。操守军官若是在平日里,那可是能够管一个军堡,几个百户所的。想不到我在衙门里为了一个百户争得头破血流,费尽心计。可到了宁乡军,却轻易地就做了操守。”
操守已经是明朝中级军官,油水十足。如果是在太平年月,每年几百两好处也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关键是独辖一地的风光。
一想起前些年自己为了一个百户军官贿赂上司,又是卖房子又是卖地,荆然心中就一阵感慨。
“那也是大哥你用命换来的,该得的。”冷英已经埋头忙着手头的活计:“如此,我倒是要恭喜大哥你了。或许,这战场才是最适合你的地方,南京你就别回去了。回去之后,就算做了百户又如何,还不是要受上头的副千户、千户甚至是同僚们的气,那比得上这里自在。我是看出来了,这个孙太初乃是人中英杰,识英雄,重英雄。我是不成了,若我有大哥你的勇气和手段,就不回去。功名但从马上取,打上几年,别说防守、操守,只怕游击将军都能杀一个出来,也强似在南京混日子……”
说到这里,冷英手中的铁锤开始散乱了,喃喃道:“朱仙镇那边想必大哥你也知道了,十八万大军,十八万大军,就那么在两天工夫之中被贼军给打散了。这世道怕是已经到了乱世,大明朝能挺多少年,鬼才知道。朝廷的军队实在不堪,也就宁乡军能打仗。或许,孙将军是我大明朝最后的希望。”
他抬起头看着荆然:“大哥,说句实在话,咱们还不如就呆在宁乡军中。咱们也别说为国为民之类的话,我们都是俗人,只要过得舒坦就成。就算是退一万步说,如果这天下亡了,呆在军队里,至少也能苟且性命于乱世。他孙太初铸伪币什么的,同咱们又有什么关系。荆大哥你要来查这件案子,不就是想升官发财吗?如今你的官早就做得得比百户还大了,发财,以你的武艺,这仗一场场打下来,打他一个良田百亩,高车华屋算是个事儿吗?我是不成的,但大哥你是个有本事有抱负的。如今,这么好一个机会摆在你面前,又何必自毁前程?”
“高车华屋,富贵荣华,大好机会……是啊,我不是想当百户吗,我如今的官职已经大过百户了,我……”听到喝话,荆然突然呆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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